持摺櫈炮台山追打他人 地盤工認罪還押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5/07 19:40

分享:

分享:

地盤工人今(7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罪。(資料圖片)

去年9.15炮台山港鐵站外發生襲擊事件,48歲地盤工人以摺櫈追打他人,被閉路電視拍下過程,其後遭警方拘捕。地盤工人今(7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罪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當時得知「細佬被私了」,希望保護他才犯案,案件押後至5月21日判刑,被告還押以候社會服務令等報告。

被告李河龍(48歲),報稱地盤工人,承認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罪,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15日在港鐵炮台山站A出口外管有1張摺櫈,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。

案情指,案發當天下午,有人於港島參與未經批准遊行,及後有不同政見的居民於北角發生爭執,警方晚上到場驅散,於炮台山港鐵站A出口發現在場人士發生爭執,但沒有目擊事件如何發生,期間警方截停3人,當中包括被告,查問後獲准離開,事件中無人投訴及報稱受傷。

警方其後查看新聞片段及閉路電視片段,發現被告於當晚接近8時手持摺櫈往炮台山港鐵出口方向走,數分鐘後被告衝入港鐵站內,並以摺櫈與2名男子打鬥,其後被告衝出該站及舉起摺櫈追打他人,警員經過將被告制服。被告翌日被捕,警誡下指「我都係知道我細佬俾人打,我去幫手,張櫈我隨地執,追打返打我嘅人」。

辯方求情指同意案件嚴重,被告當時一時衝動犯案,事後感到後悔,明白不應訴諸暴力。被告當時於附近用餐,作為兄長得知胞弟被人一群人「私了」,遂於前往案發地點途中拿起摺櫈以保護胞弟,案中並無證據顯示有受害人受傷。

裁判官質疑說法,指被告向地鐵站走去時,已拿著摺櫈,並質問辯方,「你能想到像受害人所受傷害嗎?」。裁判官押後至5月21日判刑,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,表明同時會考慮即時監禁等刑罰。

立即下載hket App,掌握「全球疫情實時動態」、口罩供應資訊及急症室輪候時間:https://bit.ly/2V94aIF

一APP在手洞悉天下 立即訂閱送高達$480訂閱禮品:https://bit.ly/39VrHSC

記者:林欣樂